(图为主讲人:郑绪华律师)
此次研讨会对于参会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参与对象均是深圳市各大投行机构合伙人、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及风控合规负责人等高管人员。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陈超明先生作为此次主办方代表作了重要讲话,就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未来的发展进行了详细介绍。(图为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副会长:陈超明先生)
研讨会伊始,郑律师对投资协议中投资人的系列优先权(如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股份回购权、随售权、反稀释权等)进行释义。考虑到目前中国大多投资机构适用的投资协议均是舶来品,为此郑律师从法律实务角度,尤其是从公司法相关规定中对投资人的系列优先权提出了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橘生淮南的困扰”为例对PE优先权在中国法律土壤的适应性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解决“移植”但不能“生根”问题。 同时,郑律师就“PE一票否决权”进行精彩讲解,并就投资协议与目标公司章程的衔接问题作了解答、尤其分享了大家颇为关注的签署对赌协议的主要要点以及“浮出之债”(股权转让后退出方之前的债务)的处理技巧等干货。(图为主讲人:郑绪华律师)
另:附上精彩现场图(图为现场交流答疑环节)
在交流环节,大家就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交流与探讨。最后,大家进行了合影,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下一期将尽快筹备,错过了的朋友们可以关注研究会的下期活动预告!(图为会后大家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