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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陈超明与众多高级研究员赴老挝进行6天5夜旅游投资考察之旅

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陈超明先生与研究会高级研究员谭劲松律师、王勇律师、陈颖磊律师、韩建律师、高义融律师及众多律师赴老挝进行6天5夜旅游投资考察之旅。  参与本次旅游投资考察之旅的众多律师在房地产、酒店、珠宝、餐饮、教育、旅游、医疗等众多行业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众多企业在跨境投资中也需要中国律师与境外律师为经营发展共同保驾护航。
 
(旅游考察中)
投资及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根据中国政府《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中国政府境外投资产业政策,“一带一路”沿线重点投资领域包括:  1、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包括在跨境运输通道建设方面的投资合作,开展海水淡化、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   2、农林牧渔业领域的投资合作,包括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以及海洋生物制药;   3、能源领域的投资合作,包括开展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开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4、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5、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老挝与中国、柬埔寨、越南、缅甸、泰国等五个国家接壤,是中国东盟外贸的主要枢纽。此次旅游投资考察之旅,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肩负着为中国企业赴老挝投资提供跨境法律服务的使命。   跨境投资律师先行,在旅游投资考察6天5夜的旅程中,法律界人士就老挝的产业投资、政策税收、经济园区建设、市政基础建设、交通运输、和双边贸易等问题进行考察并交流探讨。   在旅游投资考察中,研究会众多高级研究员重点研究了老挝的以下经济特区:   1、丁经济特   磨丁经济特区位于老挝琅南塔省的磨丁紧邻中国云南省的磨憨,作为国家特设的贸易特区,磨丁享受着众多的优惠政策。无论从交通还是政策来说,磨丁都有着明显过人的优势。再加上磨丁有着17.9平方公里的原始热带雨林,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只要合理开发就能吸引大批的游客。 这里是中老铁路、昆曼公路两大国际交通要道中国进入东南亚的首站,未来的磨万高速、磨会高速也将在这里交汇,成为辐射中老泰三国的枢纽新城。
(磨丁经济特区地理区位图)
磨丁经济特区将依托中国市场,以自贸区、国际枢纽、陆路口岸的优势,凭借其特有优势,发展国际商业金融会展、国际文化旅游度假产业、国际保税物流产业、国际教育医疗产业四大产业,未来将打造成为中国-东南亚跨国界、跨区域合作平台、新兴口岸城市。投资磨丁优点众多: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深化,政治环境稳定;中老铁路开通在即,升值空间大”。  2、塞色塔:中国参与建设的首个国家级经济专区   万象“塞色塔综合开发区”是中国在老挝“一带一路”建设的首个国家级经济专区,地处万象新城(规划中)核心区,占地11.5平方公里,由云南建投集团的海外投资平台——云南海投与万象市政府共同出资所建。塞色塔开发区投资产业主要涉及能源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电力产品制造、饲料加工、烟草加工等多个行业,到2030年计划实现累计投资50亿美元。   3、普乔(巧)经济特区   普乔(巧)经济特区位于老挝中部、东西距离最窄的位置,属甘蒙省、它曲市,是五个经济圈重要连接点,且为老挝境内所有经济特区中面积最大之一。普乔(巧)经济特区为中国企业入住提供“一站式”服务,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为投资者办理10年期限的老挝特别签证,为企业提供99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在税收上给予10年的免税政策。   为更好地了解老挝当地的政策、法律法规,众多律师赴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的合作律所DFDL沟通了解当地的投资政策,与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充分交流。
(与老挝律所DFDL负责人杰克.希恩及何恺珊女士交流)
在旅游投资考察之旅结束后,研究会众多高级研究员经总结后认为:老挝目前经济发展环境良好,深圳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研究会可重点针对老挝当地需求,充分释放深圳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经济中心、贸易中心,特别是科技创新和特区建设的制度创新经验,以支撑深圳企业走出去承接老挝重大项目实施为契机,联合企业研究建立“中国资金+深圳技术+深圳服务”的深圳方案,充分释放深圳的创新能量,更好地传递中国智慧和深圳经验。   温馨小贴士:   在跨境投资实施前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1、一定要充分做好前期调查   为防止企业盲目投资,贸然进入陌生的国度,前期调查在跨境投资中显得尤为必要。在法律方面,前期调查一般包括东道主政治风险和法律环境调查。   ①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通常包括东道国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内乱以及东道主违约。   ②法律环境   投资活动主要发生在东道国,因此,投资开始前,必须了解东道国与投资相关的法律,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和确定交易架构。   2、尽职调查是决定具体投资的基础   尽职调查是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投资所涉及的股权、资产、业务进行的商业、技术、财务和法律情况开展的全面、详尽调查,是进入投资实质谈判的基础。不同的投资类型,尽职调查的内容亦不相同。   3、考虑好所采用的投资交易架构   在前期调查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如果企业决定继续投资,还需要考虑投资拟采用的投资架构。欧美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习惯于先在境外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C),再由SPC对东道国进行投资。   中国最先“走出去”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因大多由欧美咨询机构提供咨询,也通常采用这种投资架构。但是否应当采用这种投资架构,企业应当综合予以考虑。   4、协调好投资项目相关人各方的利益   由于跨境投资交易的复杂性,企业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完成一项跨境投资,而是以企业为核心与相关方组成一个紧密的工作小组,例如:与东道国有某些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个人、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方负有不同的责任,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   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实力雄厚、技术过硬、政治可靠的成员,形成一个目标、行动一致的团队,顺利完成投资。   5、选择好适用的法律  

跨境投资至少涉及两个国家,通常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多种法律文件,因此,在草拟相关法律文件的时候,必须要考虑法律文件所适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