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投资考察之旅结束后,研究会众多高级研究员经总结后认为:老挝目前经济发展环境良好,深圳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研究会可重点针对老挝当地需求,充分释放深圳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经济中心、贸易中心,特别是科技创新和特区建设的制度创新经验,以支撑深圳企业走出去承接老挝重大项目实施为契机,联合企业研究建立“中国资金+深圳技术+深圳服务”的深圳方案,充分释放深圳的创新能量,更好地传递中国智慧和深圳经验。
温馨小贴士:
在跨境投资实施前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1、一定要充分做好前期调查
为防止企业盲目投资,贸然进入陌生的国度,前期调查在跨境投资中显得尤为必要。在法律方面,前期调查一般包括东道主政治风险和法律环境调查。
①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通常包括东道国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内乱以及东道主违约。
②法律环境
投资活动主要发生在东道国,因此,投资开始前,必须了解东道国与投资相关的法律,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和确定交易架构。
2、尽职调查是决定具体投资的基础
尽职调查是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投资所涉及的股权、资产、业务进行的商业、技术、财务和法律情况开展的全面、详尽调查,是进入投资实质谈判的基础。不同的投资类型,尽职调查的内容亦不相同。
3、考虑好所采用的投资交易架构
在前期调查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如果企业决定继续投资,还需要考虑投资拟采用的投资架构。欧美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习惯于先在境外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C),再由SPC对东道国进行投资。
中国最先“走出去”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因大多由欧美咨询机构提供咨询,也通常采用这种投资架构。但是否应当采用这种投资架构,企业应当综合予以考虑。
4、协调好投资项目相关人各方的利益
由于跨境投资交易的复杂性,企业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完成一项跨境投资,而是以企业为核心与相关方组成一个紧密的工作小组,例如:与东道国有某些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个人、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方负有不同的责任,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
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实力雄厚、技术过硬、政治可靠的成员,形成一个目标、行动一致的团队,顺利完成投资。
5、选择好适用的法律
跨境投资至少涉及两个国家,通常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多种法律文件,因此,在草拟相关法律文件的时候,必须要考虑法律文件所适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