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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主题讨论会圆满结束
研究会“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主题讨论会圆满结束
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MBA投行俱乐部创始人陈超明说:实施股权激励,并不一定能使企业更卓越,但优秀且卓越的公司背后都有股权激励的存在。股权激励作为规范公司治理、激励公司高管员工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中国的大江南北已得到众多企业创始人的认可。“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系列研讨会是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MBA投行俱乐部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系列研讨会开始前,2018年9月20日,各方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举行“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主题讨论会,与会成员纷纷就“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主题展开讨论并发表各自的意见。 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MBA投行俱乐部创始人陈超明认为: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讨会首先要解决如何实现激励效果的问题,激励效果不好,市值管理也没有意义。而股权激励的研究可从激励模型、激励尽调调查、激励的绩效考核、激励模式、激励的税务筹划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在研究中探索股权激励的“道”、“法”、“术”,如何在实践操作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知行合一。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高级研究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深圳律所”)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谭劲松律师认为:目前在股权激励项目实践中,很多股权激励项目都由管理咨询公司在策划操作,项目操作中法律文件的严谨性可能无法保证。股权战略是公司的核心战略,也是企业创始人最关心的战略,如果股权激励效果难以实现,如何救济,关于救济的解决办法有可能需要提前在相关法律文件中予以体现。除此之外,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及配套的相关法律文件,都需要专业律师来把关。因为一旦发生纠纷,解决争议的核心证据就是各方达成的相关文件。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高级研究员、盈科深圳律所企业并购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王勇律师认为:在企业并购中,收购方一般也会考虑在并购后如何对被并购项目实施股权激励,通过股权激励绑定管理团队,让管理团队成员能更好地为企业创造价值,确保被并购项目的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利益不受影响,也能降低项目并购后业绩变脸而导致的失败率。盈科深圳律所张国鑫律师认为:关于股权激励模型,在操作实践中,各有不同的设计思路,但我们通常围绕以下要点进行,例如:股权激励目的、股权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模式、股权激励数量、股权激励价格、股权激励时间、股权激励来源、股权激励条件、股权激励机制等,将上述要点与企业创始人团队讨论清楚后,才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有效的股权激励解决方案。盈科深圳律所沈媛媛律师认为:股权激励在设计中,可通过落地流程的规划让企业对我们的服务有更为直观的认识,例如:股权激励项目律师团队的组建,律师团队与企业沟通机制的建立,对企业员工的股权激励培训、股权激励方案在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流程的处理等,通过上述服务要让企业及企业员工认识到,我们对股权激励项目实施的重视程度,企业对被激励员工的重视程度,要让股权激励的落地实施充满仪式感,这样才能使股权激励在精神激励层面催化员工的工作激情。盈科深圳律所傅梦琪实习律师认为:股权激励项目在方案设计前,必须要做好股权激励尽职调查工作,把企业的人、财、物都摸清楚,企业文化如何、创始人的想法、高管团队成员的想法这些都是要予以调查了解,同时可结合相关问题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例如:激励目的、激励对象、激励模式、激励数量、激励价格、激励时间、激励来源、激励条件、激励机制等,只有将尽调工作落到实处,才能与企业建立信任,有助于我们高效完成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落地实施工作。盈科深圳律所姜帆律师认为:在股权激励中,绩效考核是很多企业头疼的问题,针对股权激励配套的绩效考核办法,我们可参考相关考核方法,例如:目标管理考核法、关键业绩指标考核法、360度考核法、EVA考核法、平衡计分卡考核法、“8+1”绩效量化技术。关于具体考核方法的运用,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认真琢磨,避免“纸上谈兵”,适得其反。 盈科深圳律所吴迪实习律师认为: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升职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关于股权/期权的行权、流转、退出、分红等问题也要予以重视,在方案设计时需要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方式进行约定。盈科深圳律所陈越实习律师认为:股权励模式有很多种,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具体用哪种方式,都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例如:非上市企业有限制性股权、虚拟股权、股权期权、业绩股权、股权增值权等,这些激励方式各有利弊额,在研究及实践操作中,要认真琢磨,才能“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盈科深圳律所李锦律师认为:关于股权激励的案例研究,可分类型进行,例如:非业务团队的股权激励、核心高管的股权激励、业务团队的股权激励、“明日黄花”的激励机制、“未来之星”的激励机制、企业上下游资源提供者的激励机制等,将股权激励的实践研究与激励案例剖析相结合,才能让让我们的研究更容易落到实处,学有所成、研有所成。通过此次“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主题讨论会,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MBA投行俱乐部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就“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主题达成一致,后期将围绕上述问题开展系列研讨工作。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及MBA投行俱乐部将安排更多高级研究员参与包括公司治理专家、绩效考核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专业人士,确保“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合作中,未来在“股权激励与市值管理”领域将会有更多研究成果出现,让更多的中国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