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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并购】第21期:探讨废气处理企业尽职调查审核重点

2020年5月6日,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以下简称“深投研究会”)投资并购律师联盟总部运营中心十余位律师围绕废气处理业”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展开实务研讨,就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审核要点进行归纳。

(部分成员历史合影)

一、 概述
  史上最严环保法、最严环保条例以及各种规章、规定、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和生效,重化工企业面临巨大的减排和清洁生产的压力。与此同时,污水治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企业通过不断革新技术、生产工艺进行内生式发展的同时,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进行外延式扩张也是很多大型环保企业快速占领市场,并形成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的重要途径。 本文结合废气处理行业特点和废气处理技术特点,从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生产经营性文件、劳动用工及技术管理、环保合规、环保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等角度对废气处理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要点进行简要介绍。  
二、尽职调查审核要点
(一) 企业资质、行政许可
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目标公司是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能否承包废气处理设施的环保工程。 2、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审查目标公司是否有设计资质,是行业资质还是专业资质。 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审查是否具备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由其作为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资质和能力。 4、安装资质。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具备机电安装资质,是否具备机电等机器设备安装和调试的能力。 5、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生产作业记录、会议记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二) 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1、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利清单 2、职务发明、职务作品相关员工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与员工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材料 3、职务发明、职务作品相关员工简历以及是否与原工作单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材料。 4、股东知识产权出资协议、权利证书、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5、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许可、受让等资料,尤其是专利权 6、合作、委托开发合同,开发人员名单及简历,以及关于知识产权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配的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7、许可使用合同,权利证书。关注许可方式、许可使用范围及期限,后续知识产权改进权益归属,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三) 生产经营性文件 1、特许经营合同(如火电厂烟气脱硫)及其相应投标中标、审批文件和其他履行资料 2、火电厂委托运营合同及其负责的机组数量等合同履行资料 3、技术服务合同(如除尘脱硝脱硫)及其相应履行资料 4、烟气脱硫设施承包合同及其相应履行资料 5、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合同及其相应履行资料 6、重大资产转让合同及其决策、程序等相应履行资料 7、保险合同及其相应履行资料 8、融资、担保合同资料(尤其关注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及违约条款) 9、关联交易类合同及其相应履行资料 10、合资、合作合同及其相应履行资料 11、长期采购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商资料及应收应付账款明细 12、享受的税收优惠及批准文件,减免税证明 13、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力的其它合同 (四) 劳动用工及技术管理文件 1、研发和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如工程师、技术经理等研发设计人员,关注历史工作经验,资格证书期限、执业操守记录) 2、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关注有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的人员、地域、期限,以及协议约定他们所享有的权益。 3、技术管理制度。尤其针对核心研发、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的管理办法。 4、劳动合同,审查对核心技术人员是否有激励措施,如股权、期权。若收购目标公司是否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或解聘员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目标公司现在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五) 环保合规相关文件 1、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记录 2、行政机关抽查检查记录。如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统计部门。 3、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4、排污许可证及手续办理资料,排污费缴纳资料 5、机器设备运营、维修、维护和检查记录,尤其是专用设备 (六) 环保设施、承包工程设计和施工文件 1、工程项目清单(包含已建、在建及中标待建) 2、在建项目环评手续、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等资料 3、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验收资料 4、招投标资料,尤其是中标通知书 5、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及施工许可资料 6、重大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三、总结
  大气污染源有很多,其中主营业务是废气处理的环保企业服务典型客户有火电厂、垃圾焚烧厂,以及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这些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因此,除常规的法律尽职调查内容外,投资公司收购中小废气处理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技术特点进行,对相关风险应当进行重点调查。以上对废气处理企业并购中的尽调要点及思路方法的介绍供大家参考,欢迎加入深投研究会与我们共同深入研究。   深投研究会投资并购律师联盟总部运营中心成员名单: 负责人: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会长、MBA投行俱乐部创始人陈超明。 总部运营中心部分成员:李熙军律师、李涛律师、罗元常律师、彭大为律师、徐劲律师、郑晓萍律师、王恒律师等。 全国各地网络体系70余城市深圳、东莞、佛山、广州、珠海、中山、惠州、浙江:杭州、金华、无锡、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慈溪、义乌、丽水、衢州、南京、常州、苏州、扬州、盐城、连云港、南通、昆山、徐州、淮安、江阴、宿迁、合肥、芜湖、马鞍山、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厦门、泉州、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武汉、荆州、宜昌、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威海、泰州、济宁、东营、临沂、潍坊、太原、晋城、西安、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银川、石家庄、郑州、成都、绵阳、贵阳、乌鲁木齐、库尔勒、呼和浩特、昆明、兰州、拉萨、海口、西宁。